最近几年,居民小区商业广告植入现象越来越严重,小区物业和商家见缝插针的在各小区内的道路或绿地设置大型液晶显示屏、小区楼道里设置LED 这种做法不仅侵占了广大业主居民的生活用地,也造成视觉污染,尤其是LED屏及液晶显示的光污染;还有不少广告也涉及不健康内容给成年人和孩子都容易造成不良影响;对于在拥挤的居民区随意树立广告设施,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另外,更换广告的装订拆卸人员随意出入各个单元,对于居民治安上也极没有保证;物业和商家眼中的商机已经严重打扰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秩序。 2010年《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出台,理论上来讲,广大业主掌握物业维权的主动权有法可依,小区内部设置广告必须要经过业主同意,需要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但是业主委员会很多时候形同虚设,遇到侵犯权利行为,往往是单个的业主与整个物业公司团体交涉,致使采取维权难上加难,因此各类广告无序滥入就成为很多小区物业为谋取私利明目张胆凌驾于广大居民权益之上的常见现象。 而且,小区里、电梯里的广告都是物业公司引入,并获得收益,但这些广告收益有多少?又用到了什么地方?做广告是不是得征求业主同意,收益是不是得返还业主或用于小区的规划建设上?这些问题都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得到有效监管,激化了了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再者,小区设置广告的密度、安全性等均存在技术环节控制及监管问题;给物业公司提供了利用服务之名侵权业主利益的机会;对居民生活没有实质帮助和提供便利;不安全、不协调并且有碍瞻观,不健康的广告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即使再有规矩的管理和尽力的协调也不可能让美丽优雅的环境和广告达成完美统一。 居民小区是每一位公民休息生活的地方,是每天繁忙的工作后最后一块精神的绿地,有限的活动场所不应该被大量的广告牌侵占,也不应该被强迫植入如此多的商业概念。 因此,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在居民社区出现,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禁止居民小区植入商业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