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是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也是传统的救济制度的改革与深化。是国家为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的基础性保障制度。 一、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逐级下达低保指标缺乏科学依据 从农村环境看,资源性匮乏以及家庭教育医疗等问题是农村致贫的重要因素。由于地理生态环境不同,各地农村自然环境差异很大,乡镇、农村之间的经济基础不尽相同,地方政府组织逐级分解低保指标的做法明显缺乏科学性; 2.低保确认与管理亟待规范 目前的低保资格确认主要是以收入为主,农村的居民收入主要是农副产品收入,而该收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其隐性收入很难统计,基本无法用量化的货币收入指标去衡量,而越是难以量化的指标,越是增加了人为因素的可能性; 3.低保资金监管缺失 目前低保资金的发放是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给县信用联社低保专户,确保资金按季度实现社会化发放。对边远村组和年老体弱、智障、残疾人的发放采取由村干部和监护人带领,但是由于没有严格的监管机制,克扣挪用现象普遍存在。 4.制度保障体系严重缺失 农村低保政策是国家对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的保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的责任与关怀,但绝不能成为权利腐败和不劳而获的温床。 二、对策与建议 1.建立群众评审、公示和档案制度,有效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基层群众是最了解身边百姓生活状况的,建立群众评审及公示制度,不但能使享受低保的群众具有代表性,也降低了个别领导权利腐败、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建立基层档案制度,可以对低保户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同时对低保家庭的日常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信息进行建档统计,从而为精准扶贫到精准脱贫打下坚实的基础。 2.低保家庭情况各异,只有在充分发扬民主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才能做到精准扶贫。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行动上实事求是,建立科学的测算方法和评定标准,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逐级公示,通过调查申报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解决隐性收入难以确定的问题,保障低保家庭评定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4.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地资源环境,带领贫困家庭科技脱贫,创业致富!各级政府可建立相应的科技创业引导基金,建立农村信用社科技创新信贷政策,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贫困家庭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通过互联网技术,打通农副产品的流通渠道实现城乡对接,使我国低保政策不但能对农村生活贫困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同时能够引导低保家庭走向科技脱贫、勤劳致富的正确轨道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