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商务委及北京工业大学调查研究数据显示,2014年初,北京市在册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5979家;而非正规个体经营者(游商)回收网点数约22806家,单个流动回收场所商贩的平均经营人数为1.6人,普遍以家庭或夫妻为单位进行经营。从业人员主要来自河南、安徽、河北等地,学历偏低,初中以下文化占9成左右。这些游商大多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出于利益驱动建立了合作关系,已在小区内形成半固定回收场所,仅有3成左右与大型回收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这一现象导致的结果:一是大量再生资源流入小作坊式(非正规)加工厂粗暴处置利用,成为监管上的真空地带,不仅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且大大挤压了正规回收企业的生存空间,损害了再生资源回收及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降低了全市可回收资源的产出率,提高了对原生资源的依赖强度;二是大量低层次人群活动于北京市各大街小巷,相互间无序竞争甚至形成帮派势力,加重了城市治理负担;三是造成污染。不正规的回收场所,在废品储存、整理、清洗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有害物质渗透、挥发、扩散,给环境、地下水资源和大气造成污染;四是有安全隐患。在流动商贩在小区内经营,不仅侵占道路和绿地造成经营区域周边环境脏乱差,商贩上门回收及在小区内以三轮车为主要交通和运输工具,经常违规经营,对小区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物业公司是居民住宅区环境和秩序的最直接管理者,出于利益驱动也为游商密布各居住小区经营提供了温床。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居住环境水平,逐步疏解本市低层次流动人口,促进北京市生态文明和宜居之都建设,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规范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一是严格在册或新注册再生资源回收资质及备案管理。已获得经营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不得出租或转借给无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永久取消; 二是编制并发布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和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及再利用企业名录。明确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种类、回收规范和建议去向,使再生资源从回收到终端处理处置各环节公开透明; 三是将规范居民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物业管理公司入驻挂钩。即,物业公司入驻居民区前需提交并公示与已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的回收协议。并对私自与无资质游商达成再生资源回收协议或默契的物业公司,采取整改、经济处罚直至取消职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四是对再生资源回收、运输及再生利用过程实施联单管理,并实行回收企业月报制度。确保对再生资源从产生者交付到终端处理在利用实施全过程监管。 五是选取有代表性区县开展试点示范,试点成熟后再全市铺开,并逐步推广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