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提高重点用能设备用能效率,目前,国家工业信息化部已连续印发3批《高耗能机电设备及产品淘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电机、风机等机电设备进行强制淘汰,由节能监察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罚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拆解。拆解所需费用由政府财政支出,拆解后的废旧材料(主要为钢铁、铜等)进行拍卖,大多回炉熔炼。拍卖所得上缴财政。 据了解,仅按照第三批淘汰目录,北京市需要淘汰各类电机、风机等机电设备就达10余万台。一是拆解这些设备市财政需要支出拆解费用过亿元甚至更多,造成巨大的资金浪费;二是拆解后的非金属大多重新回炉熔炼,不仅造成巨大的钢铁、铜等原材料浪费,也消耗了大量能源;三是对使用者来讲,因原有电机底座及安装尺寸固定,新更换的电机产品与原产品尺寸不同,需要拆除原有底座重新建造,严重影响企业生产使用。 早在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拟推进工程机械、废旧汽车零部件、机床等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与再利用,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并分批开展了试点建设,形成了一批再制造产业骨干。国务院于2015年5月8日颁布了《中国制造2025》纲要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促进再制造产业可持续发展。而列入《目录》的淘汰设备中,大部分可以利用再制造技术进行修复再利用。 因此,建议对淘汰用能设备进行分类处理管理,对于能利用再制造技术进行修复再使用的,由强制淘汰改为根据使用者意愿,可在节能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使用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再制造,达到相关能效等级标准后继续使用,市财政对再制造费用给予适当支持。对于不能利用再制造技术进行修复再使用的,由节能监察部门罚没,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