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金(以下简称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2015年6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次以政府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下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124万人,但企业缴费人员仅占参保职工81.2%,比2013年的占比下降2.8个百分点,比2009年占比下降6.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的比例在持续下降,企业中断缴费的人数越来越多。 《报告》显示,2014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收入的总规模虽然仍在增加,但从2008年至2014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收入增长速度分别为23.4%、18.9%、16.5%、25.6%、18.0%、13.2%和9.7%,呈明显的减缓趋势;与此同时,在剔除财政补贴后,全国养老保险“亏空”正在逐年扩大,各地收不抵支问题凸显,全国30多个省份中,已经有18个省的养老保险处于“收不抵支”的状态。 《报告》还显示,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首度跌破3∶1,由2013年的3.01∶1下降到2014年的2.97∶1,这意味着,不到3个人养一个人。此外,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也跌破3∶1,由2013年的3.01∶1下降为2.99∶1。缴费的人数少,领取的人数多,中断缴费被认为是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已经发生结构性变的重要原因。 二、养老保险收入增长速度减缓的原因 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跨地区就业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及关系转接的原则,即“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养老保险的收缴在政策层面不存在障碍,结合《报告》,本人分析认为造成养老保险收入增长速度减缓的原因: 一是《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尚未深入人心,部分民众对养老保险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不愿参保。 二是个体、频繁更换工作者、收入低且不稳定的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者比较多; 三是部分人员对养老金计发“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等政策不够了解,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就不愿再继续缴费; 四是现有《社会保险法》缺乏可依据的细则,操作环节上缺少统一规定。在实际运转中,各地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同,利益冲突让不少地方实行了地方保护政策,人为地增加了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难度,比如,有的城市不允许非户籍人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养老保险而使大量流动人口在多地就业过程中不能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有的城市以种种借口拒绝承接大龄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关系,最终造成这些曾经的参保人员被迫中断养老保险缴费。 断保现象严重影响到养老保险征缴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而断保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参保者因为缴费年限不足15年而最终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意见和建议 1 2、按照《社会保险法》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参保人员无论在户籍地还是非户籍地、无论在私营企业还是小微企业或其他服务业,都能及时接续好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 3、尽快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让广大民众都能平等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尽快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打破地方保护,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避免转移接续造成的养老金损失和断保。 4、完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的办法,激励更多的民众长期缴费、多缴费。 5、增加财政投入,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减免困难人员的缴费数额。 6、适时适当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切实减轻广大参保者的经济负担。 7、在积极疏导和解决新职工就业和再就业的前提下,实行老职工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8、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最大限度地增加养老保险的数量规模。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