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5年7月7日江西省教育厅对外公布的江西南昌“6·7”高考替考舞弊案调查处理通报,考试舞弊再次进入了公众的视野。通报称,江西南昌“6·7”高考替考事件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组织在网上招揽高校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通过请托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南昌市东湖区、青云谱区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从而实施替考的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舞弊案件…… 而事实上,近年来,考试作弊的新闻层出不穷,几乎让人产生审丑疲劳:2014年6月,央视曝光河南杞县等地高考(课程)替考事件,替考事件的组织者和“枪手”有武汉高校教师和大学生;山东18名高考枪手被抓;2014年9月,2014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开考,四川各地考点一共“逮”出了213名作弊者;2014年10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的陕西西安考点,监考人员抓住了2000 一系列丑闻浮出水面,枪手公司、考生家庭、监考老师之间隐秘的地下利益链条昭然若揭。考试作弊,不仅戕害考场公平,令考试选拔人才的初衷也大打折扣。 一方面,我国人才考核机制较单一,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下,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是常用筹码,通过考试筛选人才成了惯例。 另一方面,现在的技术手段日新月异,也给投机分子可乘之机。从无线耳机到钢笔,作弊手段与时俱进,日新月异,有些考生甚至配备各种隐藏设备以及精密的通话装置,与考场外的答案提供者保持联系,手段之高令人咋舌。 考试作弊有风险,但为何仍然大有市场?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尚末出台国家“考试法”,各地或相关部分对各类考试舞弊的调查处理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地区或部门按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有的地区或部门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轻拿轻放,对当事人的处理轻,不痛不痒,公众对这样的调查和处理并不满意,民众对此意见很大。 为了规范考试组织和实施活动,保护考试参加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的进行,特建议如下: 一是国家应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规范了考试组织、考试秩序、考试成绩评定与使用、考生权利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考试法”应加大对考试舞弊的违法成本和处罚力度,建议对被替考者终生不得再次从事相关考试;建议对考试舞弊组织者、中介人员、替考者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加大对参与其中的公职人员的处罚力度,应党纪国法并举,除同时一律开除公职外还应追究刑责。 二是应尽快整合并建立建全公民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并加大信用不良的成本。 |